有一個內政部的服務,完全免費,申請一次終身有效,但知道的人不多。
它叫「地籍異動即時通」。簡單講:只要有人拿你名下的不動產去地政事務所辦登記,你的手機就會收到簡訊。
它會在什麼時候通知你
系統會在「收件」以及「異動完成」兩個時間點各通知一次,用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。
通知範圍涵蓋這些登記原因:
- 買賣、拍賣、贈與、配偶贈與
- 信託
- 抵押權設定
- 書狀補給(權狀補發)
- 查封、假扣押
- 判決移轉、調解移轉、和解移轉
- 預告登記
重點在「收件」那一次——案件才剛送進去、還沒完成,你就知道了。這中間的時間差,就是你能反應的空間。
冒名詐騙的典型手法,是先謊報權狀遺失申請補發,拿到新權狀之後再去設定抵押或過戶。
如果你有申請這個服務,第一步「書狀補給收件」的時候你就會收到簡訊——這時候房子還在你名下,還來得及處理。
怎麼申請
| 方式 | 怎麼做 |
|---|---|
| 臨櫃(最簡單) | 所有權人本人帶身分證正本,到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|
| 網路 | 持自然人憑證,到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線上申辦 |
| 併案申請 | 辦土地登記的時候一起申請 |
費用:免費。不用每年續辦。
這個服務內政部從 105 年 10 月 31 日就開辦了,已經走了快十年,不是什麼新東西——只是一直沒什麼人講。
順便講一件相關的事:塗銷
賣房子的時候,如果房子還有貸款,過戶當下要同時做兩件事:用買方的價金清償你的原貸款,並辦理抵押權塗銷。
這一段要準備的文件是:
- 銀行清償證明
-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
所以簽約當下就要告訴代書房子還有貸款,後面才排得進去。這件事拖到最後才講,整個交屋時程都會跟著延。
抵押權塗銷之後,那間房子在銀行眼中就是「乾淨」的,也就等於可以被重新設定。
任何人用「先塗銷比較好辦」「這樣利率比較低」的理由,要你在沒有實際清償的情況下配合辦塗銷、或交出印鑑證明與權狀正本,先停下來,打電話問你的代書或問我。
三件今天就能做的事
- 找一天去地政事務所,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(免費,帶身分證就好)
- 家裡長輩名下有房子的,也幫他們一起辦
- 權狀正本、印鑑章、印鑑證明分開收,不要放同一個地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