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覺得,產權的事交給房仲跟代書就好。
但謄本是你自己也該看懂的東西——它決定這筆交易安不安全,而且看懂它只需要五分鐘。
簽約前一定要自己申請一份
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與建物登記謄本,兩份都要。不是看房仲給你的截圖或影本,是拿一份最新的自己對。
為什麼要最新的?因為查封、抵押這些登記隨時會變。上個月乾淨的謄本,這個月可能就不一樣了。
要看的四件事
1. 所有權人是不是賣方本人
這是防冒名詐騙最基本的一步。謄本上的名字,要跟坐在你對面簽約的那個人一致。
如果對方是代理人,要看到授權書與印鑑證明;如果所有權人是長輩、由子女出面,這一關更要確認清楚。
2. 有沒有抵押權設定
大部分中古屋都有房貸,所以有抵押權是正常的,不用緊張。重點是金額與後續怎麼處理:過戶當天要用你的價金清償、同時辦抵押權塗銷,這件事簽約時就要講清楚,代書才排得進去。
3. 有沒有查封、假扣押、假處分 ← 最重要
謄本上出現查封、假扣押、假處分,代表這間房子有債務糾紛,隨時可能被法院處分。
這時候屋主如果說「我會處理,你先付訂金把房子綁住」——不要。錢付出去,房子可能永遠過不到你名下,而你要花好幾年打官司才能拿回那筆錢,甚至拿不回來。
正確做法:等塗銷完成、謄本乾淨了,再談。
4. 共有人是不是超過一個人
如果所有權是多人共有(常見於繼承來的房子),要賣就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。只有一個人出面談,談再久都不算數。
另外也順便看:有沒有地上權、地役權這類他項權利。這些會限制你未來怎麼使用這塊土地。
整理成一張表
| 看什麼 | 正常 | 要停下來 |
|---|---|---|
| 所有權人 | 跟賣方本人一致 | 名字對不上、代理人沒有授權文件 |
| 抵押權 | 有房貸很正常,約定過戶時塗銷 | 金額異常高、或有多筆不明設定 |
| 查封/假扣押 | 沒有 | 只要有,一毛錢都不能付 |
| 共有人 | 單一所有權人 | 多人共有但只有一人出面 |
| 他項權利 | 沒有 | 有地上權、地役權 |
看不懂就問,這不是不好意思的事
謄本上有很多術語,第一次看一定會有看不懂的地方。當場問房仲、問代書,或是拍下來傳給我看——這是你人生金額最大的一筆交易之一,多問幾句很合理。
真正該不好意思的,是讓你在看不懂的情況下把錢付出去的人。